提單印刷可以按不同的分類標準劃分為許多種類:
一、按提單收貨人的抬頭劃分
1.不記名提單(Bearer B/L,or Open B/L,or Blank B/L)
提單上收貨人一欄內沒有指明任何收貨人,而注明“提單持有人”(Bearer)字樣或將這一欄空白,不填寫任何人的名稱的提單。這種提單不需要任何背書手續即可轉讓,或提取貨物,極為簡便。承運人應將貨物交給提單持有人,誰持有提單,誰就可以提貨,承運人交付貨物只憑單,不憑人。這種提單丟失或被竊,風險極大,若轉入善意的第三著手中時,極易引起糾紛,故國際上較少使用這種提單。另外,根據有些班輪公會的規定,凡使用不記名提單。在給大副的提單副本中必須注明卸貨港通知人的名稱和地址。
《海商法》第七十九條規定:“記名提單:不得轉讓;指示提單:經過記名背書或者空白背書轉讓;不記名提單:無需背書,即可轉讓。”記名提單雖然安全,不能轉讓,對貿易各方的交易不便,用得不多。一般認為:由于記名提單不能通過背書轉讓,因此從國際貿易的角度看,記名提單不具有物權憑證的性質。不記名提單無需背書即可轉讓,任何人持有提單便可要求承運人放貨,對貿易各方不夠安全,風險較大,很少采用。指示提單可以通過背書轉讓,適應了正常貿易需要,所以在實踐中被廣泛應用。背書分為記名背書(SpeciaL Endorsement)和空白背書(Endorsement in Blank)。前者是指背書人(指示人)在提單背面寫上被背書人的名稱,并由背書人簽名。后者是指背書人在提單背面不寫明被背書人的名稱。在記名背書的場合,承運人應將貨物交給被背書人。反之,則只需將貨物交給提單持有人。
提單印刷,海運提單印刷,空運提單印刷,貨代提單印刷可以廣力紙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