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標法》將于5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其中明確禁止生產者、經營者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產品包裝、廣告宣傳、專欄以及其他商業活動,違者將被罰款10萬元。不少企業因更換印有“馳名商標”的包裝,面臨數百萬損失,而將相關產品回收成本更高。
1.企業:更換包裝損失數百萬元
“銷毀包裝、召回產品要損失五百萬元。”漢口精武集團公司董事長涂國華告訴記者,去年1月份才獲得“馳名商標”后,將產品包裝全部更換了,每個單品的包裝袋印了上百萬個。還沒用完就接到換包裝通知,目前光銷毀的包裝袋就有一兩百萬個。上月底開始在全國召回印有“馳名商標”的產品,并在武漢地區直營門店內加大促銷力度,只為在5月1日前賣完。
與漢口精武同期獲得馳名商標的圣寶龍電動車也面臨同樣的難題。“更換店面宣傳和包裝至少要損失200萬元,還不算庫存打折銷售的損失。”該企業負責人馬先生稱,去年拿到“馳名商標”后,對旗下300多家門店重新裝修,在店面宣傳和產品包裝上都打上了“中國馳名商標”的字樣,在生產的電動車上也用烤漆工藝印上了相關字樣。“還沒用半年就要換。”馬先生有些無奈地說,一個門店要花500元到1000元的重新裝修,小到印有“馳名商標”的喝水杯子、宣傳冊、包裝袋,大到店面的招牌等全部要銷毀。
2.超市:已提前通知供應商換包裝
昨日,記者在徐東一家超市內看到,福娃等馳名商標產品包裝上已無“馳名商標”字樣,而酒類產品中印有馳名商標字樣的產品仍占有多數,稻花香、中國勁酒等品牌在產品上仍印有“中國馳名商標”。武漢中百集團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3月底旗下商超已通知供應商換包裝,現在仍有“馳名商標”的庫存繼續銷售,五一前應該可以銷售完,5月1日起將根據國家規定下架相關產品。沃爾瑪超市武漢分公司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超市內印有馳名商標包裝的產品還在賣,“尚未接到總部的消息,工商部門也未就此事通知”。
3.工商:近日或將出臺解決方案
昨日,省工商局商標處負責人介紹,目前我省共有201件馳名商標,與消費者生活聯系比較緊密的食品、電器等產品習慣將“馳名商標”印在包裝上。
針對企業反映的情況,國家工商總局已向國務院上報了關于執行新《商標法》指導意見,擬對2014年5月1日前已進入流通領域并標注有“馳名商標”字樣的商品,不予以處罰。“意見或將于近日出臺。”該負責人稱,考慮到企業實際情況,省工商部門傾向給企業一個消化期,對已進入流通環節的產品繼續銷售完,減少企業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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