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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自考行政管理專業 深圳自考行政管理專業培訓
行政管理課程
行政管理專業的主要學科有:政治學、管理學、法學 (深圳自考行政管理專業)主要課程:管理學原理、行政學原理、政治學原理、當代中國政治制度、比較政治制度、法學導論、社會學概論、政府經濟學、行政組織學、地方政府學、市政學、公共政策等。
主考院校:
中山大學,原名廣東大學,由孫中山先生于1924年將廣東的幾所公立學校——國立高等師范、廣東法科大學和廣東農業專門學校合并而成,并親筆題寫了校訓。1926年,為紀念孫中山先生,改名為中山大學。中山大學是具有優良辦學傳統的名牌大學。傳承中山先生的辦學思想,在長期的發展歷程中,中山大學一代代學人一如既往地繼承和發揚優良傳統,為國家和社會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如今中山大學已是國內一流的綜合性大學。
招生對象:
凡在廣東省居住和工作的公民(不含及港、澳、臺同胞)。不受年齡、學歷、身體健康情況、居住地等限制,均可報讀、報考,免試入學。
專業特點
(深圳自考行政管理專業)培養具備行政學、管理學、政治學、法學等方面知識.能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管理工作以及科研工作的專門人才。行政管理專業學生主要學習行政學、政治學、管理學、法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行政學理論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會調查與統計、外語、公文寫作和辦公自動化等方面的基本訓練,具備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就業前景
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行政學、管理學、法學等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行政學理論研究、公共政策分析、社會調查與統計、外語、公文寫作和辦公自動化等方面的基本訓練,具備行政管理的基本能力及科研的初步能力
培訓課程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行政管理專業(本科)考試課程:
中國近代史綱要;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概論;社會學概論 ;英語(二);當代中國政治制度 ;西方政治制度 ;公務員制度;公共政策 ;行政組織理論;領導科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一);畢業論文;中國行政史;機關管理;共14門課
非政治學類專業專科(或以上)畢業生報考本專業須加考行政管理學;政治學概論,不考英語(二)者可選考普通邏輯和財務管理學和中國文化概論或現代管理學和法學概論和公文寫作與處理 (三選一);但不得重復其專科專業中已經考試通過的課程。
專業介紹:
自考學制
專科兩年,本科兩年(提前修完學分可提前申請畢業)
專科學費4000元/學年本科學費4500元/學年
自考畢業條件
1考完本專業考試計劃所規定的理論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
2完成該專業所規定的實踐性環節課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績。
3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
4辦理本科畢業證書者,必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5如果是外語專業本科(如:英語、日語專業)考生,必須使用所學專業的外語撰寫畢業論文。
咨詢電話:0755-2656-1601,135-1050-7671
咨詢Q-Q:980-382-162 陳老師(白金眨)
地址:深圳南山區南頭平安銀行(原深圳發展銀行)大廈6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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