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廣州廣交會展位購買
一、展位類型
廣交會展位分為品牌展位和一般性展位兩種。一般性展位由地方交易團、國資委管理企業參展組團單位負責安排。展區設置及展位類別詳見《廣交會展館商品及展區分類表》(附件1)。
二、參展申請
凡符合廣交會參展資質標準的企業可在規定時限內通過廣交會“參展易捷通 ”在線填報《參展申請表》,打印蓋章后連同評審材料(如上年度出口額、行業自律、研發創新和自主知識產權、國際通行認證、境外商標注冊、品牌榮譽、高新技術企業等)一并提交給所在行政區域或系統交易團參展組團單位,參展申請正式生效。企業在同一展區申請展位數至少為1個(標準展位面積為9㎡,化工產品展區按4㎡為1個展位,鐵石制品展區按20㎡為1個展位,車輛(戶外)展區按20㎡為一個展位,工程機械(棚下)展區按12㎡為一個展位,工程機械(露天)展區按20㎡為一個展位
流通型企業僅限在申請某一展區的展位數量達到2個或2個以上時,可與有聯合經營或供貨關系的非流通企業(聯營/供貨單位)共同參展(聯營參展),在線申請展位時,需一并提交《聯營參展申請表》等有關材料。(詳見附件3.2),聯營單位信息一經審核通過不能更改,同一展區最多可申請與兩家聯營/供貨單位共同參展。
三、展位申請與安排流程
6
新企業注冊“參展易捷通”用戶
往屆的參展企業無需注冊,使用系統發放的用戶名和密碼即可登陸
企業登陸“參展易捷通”
不符合條件,申請被否決
企業可咨詢資格審核情況
一般性展位
品牌展位
商會安排位置
是
交易團初審核企業參展資格
申請生效
工作小組辦公室審定
企業網上填報《參展申請表》,打印蓋章后連同評審材料一并提交給所屬交易團
企業可查詢資格審核情況
是否缺少材料
審核是否通過
商、協會復核企業參展資格
7
網上公布展位安排結果,企業可查詢展位安排情況
企業登記展位負責人,完成備案
企業打印《廣交會出口展位責任書》,加蓋公章后提交所屬交易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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