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6日,歐盟發布了 (EU) 2021/341 和 (EU) 2021/340 兩條新指令,其中分別針對原指令 (EU) 2019/2020 光源和獨立式控制裝置生態設計要求和 (EU) 2019/2015 光源能效標簽要求做了相應的修正,為新版ERP發布以來重大更新。除了針對部分措辭和參考標準的調整外,還包含如下幾個重要更新。
 
  (EU) 2021/340
1 修正了能效等級標簽:
  - 修正原版效等級標簽尺寸錯誤
  從“至少36mm x 75mm ”修正為至少“36mm x 72mm”
  - 新增了對能效等級標簽邊框的要求
2 注冊信息變更:
  - 新增燈頭 / 連接端口類型
  - 能源消耗數值(kWh/1000h)改為向上取整
  - 對色溫的錄入格式做了調整
3 技術文件內新增信息:
  - 定向燈峰值光強
  - LED和OLED產品R9數值
  - LED和OLED產品存活因數
  - LED和OLED產品光通量維持因數
  - LED和OLED產品宣稱壽命(L70B50)
4 市場抽查要求變更:
  - 若PST短期閃爍指數及SVM頻閃效應的宣稱值小于等于1.0,驗證公差范圍從“實測值不超過宣稱值10%”改為“實測值不超過宣稱值+0.1”
  - 移除針對FL和HID存活率及光通量維持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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