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的高速發(fā)展,一些中小型企業(yè)的快速崛起,由于一些小公司不懂財務這一塊,所以越來越多的青島代理記賬公司出現(xiàn)了,然而隨之而來的是一些沒有完善的問題,在這個行業(yè)里出現(xiàn)。那么存在哪些需要解決的問題呢?
一、問題
1、首先我們先說法律問題,在代理記賬的法律關系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問題,應該說在這一塊沒有的到徹底的解決,實踐中存在很大的差別。
2、對于代理記賬的措施不是很給力。當前對于應當委托代理記賬的小型經濟組織和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而言,主要存在兩方面的問題,一是應當建賬而不建賬的現(xiàn)象十分普遍,二是許多“受托代理記賬人”不具備合法資格。
3、對一些代理記賬的專業(yè)知識宣傳的甚少,造成目前許多的小型企業(yè),工商戶,對代理記賬了解不是透徹,理解不到位。
二、措施
1、盡快明確在代理記賬過程中受托人的法律地位問題。我們認為,代理記賬本身只是一項單純的賬務處理工作,受托代理記賬人員既非委托人內部會計人員,也不是財務會計報告的審計人員,因此,受托代理人不應當同時履行會計監(jiān)督職能或審計職能。他們所能負責的只是對原始憑證進行形式上的審核,而非實質上的審核,當然也不可能深入實地去進行賬實核對工作。
2、采取針對性措施,積極推動代理記賬的實施。我們認為除了有關部門單位大力宣傳以外,應當由稅務部門牽頭推動其實施。一是稅務部門同規(guī)模較小的單位組織,特別是一些規(guī)模較小的經營組織和個體工商戶聯(lián)系緊密,推廣工作力度大;二是稅務部門本身有這方面的經驗。當然,代理記賬僅僅靠稅務部門一家是不夠的,其他符合法律要求的中介組織和機構,也應當積極開展這方面的業(yè)務,為代理記賬創(chuàng)造必要的條件。
3、大力宣傳代理記賬的積極意義和重要作用,進一步突出代理記賬的法律地位,增強人們,特別是一些規(guī)模較小的經濟組織及個體工商戶對代理記賬的認識,努力開創(chuàng)代理記賬新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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