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利的目的是使自己的創新獲得法律意義上的保護,因此,專利申請首先需要具備授予專利權的實質性條件,即滿足專利法規定的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其次專利申請文件還要符合專利法規定的形式要求以及履行各種手續。為了減少申請專利的盲目性,增加授權的機會和*大限度地保護創新,申請人在提出申請以前一定要做好以下一些準備工作:
(1)學習和熟悉專利法及相關法律,了解什么是專利,如何申請專利以及專利申請的流程;同時,還應當了解專利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2)對準備申請專利的技術方案是否具備專利性進行分析和評價,充分了解現有技術的狀況,對明顯沒有新穎性或創造性的技術方案,應當進行進一步的改進之后再申請專利。由于現有技術包括專利文獻以及非專利文獻兩大部分,盡管這是一項十分細致和繁鎖的工作,但卻是一個不應缺少的環節,至少應當檢索一下專利文獻。
(3)需要從效益的角度對申請專利進行評估。申請專利必須繳納申請費、審查費,如果授權還要繳納專利登記費、年費等,這是一筆不小的投資。因此,申請人應對自己的創新在市場上所能產生的效益進行認真的預測和評估,明確專利權實施和轉讓可能獲得的經濟收益,明確不申請專利可能帶來的市場和經濟損失。并據此選擇申請專利的類型。
(4)了解專利申請文件的書寫格式和撰寫要求、專利申請的提交方式、費用情況和簡要的審批過程。專利法規定,申請一擔提交以后,就不能再作實質性修改,所以申請文件特別是說明書寫得不好,將成為無法補救的缺陷,甚至可能導致很好的發明內容,卻得不到專利。權利要求書寫得不好,常常會限制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不了解申請手續、審批程序,也往往會導致申請被視為撤回等法律后果。
(5)其它在申請前應注意的事項:?
為了切實保護申請人的利益,在提出專利申請以前要注意對申請內容保密。如果創新的參與人較多,應當要求這些人員也予以保密,必要時可以簽訂保密協議。已由國務院主管部委或全國性學術團體組織或舉辦過新技術、新產品鑒定會和技術會議的,為了不喪失新穎性,應當按照專利法第24條的規定,在鑒定會或技術會議后6個月之內提出申請,并提出不喪失新穎性的請求。對于涉及新的微生物的,應當在提出申請以前,*遲在申請的同時將這微生物提交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指定的保藏單位保存。目前在國內已指定的保藏單位有:中國微生物菌種保藏管理委員會普通微生物中心和中國典型培養物保藏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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