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樓主我在網上看到一篇對特大拐賣嬰兒案的主犯進行判決的新聞,這讓樓主想到了近幾年人販子的猖獗。為什么在我們國家總會出現拐賣兒童這種事件,一句話;有需求就會有市場,沒有需求才不會有市場。現在被拐的兒童的來源主要是三個地方:一是真正被拐的,二是親生父母用孩子來博取同情心賺錢,三是迫不得已把孩子賣掉的。買方的主要原因是不能生育,就像前兩年很火的一部電影《親愛的》,是由黃渤、趙薇等明星主演的,黃渤在里面扮演的是一位孩子被拐走的悲情父親,而趙薇扮演的是一位不能生育卻想擁有一個孩子的母親,這不是正是現實生活中的一對典型的例子嗎。當時這部電影的反響很大,這也不僅讓我們多拐賣兒童的高度重視起來。
每年全國有多少兒童被拐賣,到現在為止沒有一個準確的數字。一直以來,有一個問題一直引起熱議:對于拐賣兒童是不是一律,相信大多數人都選擇了一律死刑,只有一小部分沒有選擇一律死刑,他們沒有選擇一律死刑是因為他們覺得這個“一律”包含著太多的意思了。打個比方,我提供個麻袋或者是引誘小朋友的玩具,這也要判死刑嗎?如果這樣做的話,只會讓人販子覺得只要拐了兒童就沒有希望了,這也會對兒童解救不利,容易讓人販子產生狗急跳墻的心理。并且有的人說由買方才會有賣方的,現在要做的就是從根源上抓起。當然,犯罪分子受什么樣的刑罰,是根據罪刑法和罪刑而定的,輕罪判輕,重罪判重,不能用一刀切的方法,雖然樓主也十分厭恨人販子,但一個國家有一個國家的規則,同時,不是說法律越嚴苛,犯罪行為就會越少發生。從世界其他國家的經驗來看,通過嚴刑峻法來震懾犯罪,并非是*好的辦法。現在兒童的自我保護能力已經有所提高了,但還是有些小孩子因為好奇一些心儀的東西而被拐走,大家可以給小孩子買點東西,比如一些網上的玩具之類的,像裝飾易購網之類的地方買,免費購還月月返,這樣的話,孩子的自我保護能力也會更強,這不是一個廣告,這只是個善意的提醒,因為我們都不愿意看到這種事件的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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