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進口水果注意事項 1、水果應來自****的產地、果園和包裝廠。 2、水果包裝箱上應標注或有標識注明水果名稱、產地、包裝廠名稱或代碼。 3、水果品種應與許可證許可的內容相符,數量不得超過許可的數量,不得夾帶未經審批的水果種類。 4、水果應不帶土壤、枝、葉以及中國關注的病、蟲、雜草等危險性有害生物。 5、水果中的農藥殘留、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含量應符合中國標準。 6、辦理輸出國/地區官方植物檢疫證書。注意:用集裝箱裝運的,應在證書上體現集裝箱號;證書上的收貨人和已辦理的《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上的收貨人和簽訂貿易合同者應三者一致;如果雙邊協議有要求在證書上體現特殊聲明的,應聲明。 7、雙邊協議有特殊要求的,按雙邊議定書執行。 報關所需單證: 1、提貨單正本,復印件, 2、提單 3、箱單 4、發票 5、合同 6、原產地證書 7、植物檢疫證書 8、許可證 9、包裝聲明 10報檢委托書 11、特殊檢疫所需的文件(冷處理或熱處理證書) 12、水果也有電子監管錄入,待報檢系統出現0144回執后,才可發送,接收回執,監管系統中有帶T的回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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